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变更公告(01号)
澄清变更公告(0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91460000MA5TGDU57A202609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5.首次公告日期:2026-10-08
二、变更信息
1.澄清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澄清变更内容:针对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做出如下更正:
(1)原技术规范书第二条*金光红专色打印:支持黑白、彩色打印,满足打印印章颜色:金光红专色。须确保供应原厂原装金光红专色耗材。由打印机原厂制造商出具原厂原装金光红专色耗材的承诺函,加盖打印机原厂制造商公章。更正为:支持黑白、彩色打印,满足打印印章颜色:金光红专色。须确保供应原厂原装金光红专色耗材。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使用原厂原装金光红专色耗材的承诺函,并提供投标型号打印机制造商官网截图,证明该投标型号打印机具备金光红专色打印功能。
(2)原技术规范书第十五条*联机接口: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承诺开放打印机MIB接口的,可与法院文书封装机实现系统连接方式。由打印机原厂制造商出具开放MIB接口协议的承诺函,加盖打印机原厂制造商公章。更正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开放打印机MIB接口的可与法院文书封装机实现系统连接方式,承诺设备进场30天内,完成设备与封装机的连接、正常运行,承诺保证数据安全。此项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3)原技术规范书中原厂售后服务要求:*打印机的售后服务必须由打印机制造厂商提供原厂服务,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承诺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全部使用原厂原装零件、易损件和耗材(含金光红专色碳粉),承诺函须加盖打印机制造厂商的公章。更正为:*打印机的售后服务必须由打印机制造厂商提供原厂服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承诺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全部使用原厂原装零件、易损件和耗材(含金光红专色碳粉)。
(4)原定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6年11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澄清变更日期:2026-10-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为准。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事宜不变。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 系 人:林本健、林栩生、李香青
电 话:0898-65345458、18389666435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8609193、66711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