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同城配送外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6-03-02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同城配送外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同城配送外包服务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同城配送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ZB202602008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同城配送外包服务项目,主要是为物流、商贸等公司提供配送到固定门店的限时配送服务,主要配送内容为日用品、百货、食品等货品。成交供应商须在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妥当地交付于收货人或者代收人。配送范围:赣榆区。

2.预算金额:40.3万元(含税)。

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价格含人员薪酬、福利、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容器耗材、通讯费等所有费用,不得有其他额外费用。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内容

按业务量分档测算(件)

区间限价

(元/件)

占比(%)

配送(含分拣)

区间 1

月日均业务量≤1000

4.281

28%

区间 2

 月日均业务量>1000

3.638

72%

注:(1)供应商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即量多区间报价必须低于量少区间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2)采用阶梯超额累进结算方式,结算月度外包费用=(第一档月日均业务量×第一档单价+第二档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二档单价)×外包天数-当月考核费用。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客户对履约质量不满意拒付部分配送费,需从当月外包费用中扣除。

(3)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工艺流程优化、设备改造、仓库场地更换等实现处理费用下降的,双方可通过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并重新采购。

4.合同期限: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6.成交供应商数量:成交供应商1名,备选成交供应商1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审小组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的作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作为备选成交供应商。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核实信息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 2026年3月3日至 2026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采购文件领取表(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 500元 ,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

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号:75594024621070100004877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如唱价/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响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3月1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09(大会议室)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七、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3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09(大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项目联系人:许工

    话:0518-85504688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项目联系人:张天洋、范涛、贡苗苗

    话:18936713330

电子邮箱:18936713330@163.com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购方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购买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公章)

 

 

注:

1、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表为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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